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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0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 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 号)以及《关 于做好 2019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博管办〔2018〕104 号),2019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 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我 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 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全国遴 选 400 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 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 60 万元的资 助,其中 40 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 万元为博士后科学 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 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 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资助学科及领域

     2019 年度“博新计划”资助学科及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附件 1)

三、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19 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 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 3 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 年度应 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的基本要求)。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 须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后进站; 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 合作导师。

(四)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 31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五)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 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 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 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六)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 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 1)。

(七)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 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

    1. 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 一致为有效(双面打印)。

    2.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 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 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从以上类型材料中 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 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 2,双面打印)、博士后合 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 3,双面打印)。

    5. 未能提交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 议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需书面承诺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 取得博士学位,并由个人、导师签字,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三)提交申请材料

    1. 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 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 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 将“四(二)”中的材料按照 1-4 的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随书面承诺书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 512)。

五、其他事项

    本校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在获得博士学位所属一级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联 系 人:卫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人事处

2018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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